2014年11月,山东日照客商杜连福向本网投诉:山东临沂冠元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冠元公司)股东“庞氏兄弟”恶意侵占公司财产、破坏山东临沂地区的投资环境,报案七个多月,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分局)迟迟不予立案。


  接到反映后,12月8日,本网派员到实地进行详细调查。12月16,中国网络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将调查采访形成的文章《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庞氏兄弟坑害外来投资商 公安被指充当保护伞》,以舆情通报形式发给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徐书记。2015年1月2日本网发表上述文章。2015年1月3日,临沂市公安局组织了以经侦支队副支队长为组长的20人专案组,对庞士杰进行立案调查并于当日下午对其刑事拘留。2015年5月,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侵占公司资产罪判处庞士杰有期徒刑2年零9个月。出狱后的宠士杰积极返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舆论的监督,有效地净化了投资环境,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原文来源

http://old.zgrm.org/detail.asp?id=12355


附文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
         庞氏兄弟坑害外来投资商 公安被指充当保护伞

 
    2014年12月3日,本网接到日照客商杜连福的投诉:山东临沂冠元混凝土有限公司(下称冠元公司)股东庞仕杰、庞仕伟恶意侵占公司财产、破坏山东临沂地区的投资环境,报案七个多月,临沂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分局)迟迟不予立案。


  12月8日,笔者专程前往临沂调查。


  临沂冠元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公司实际股东为:庞仕杰、庞仕伟、伏金、朱琳、姜瑞金5人,2013年11月17日原股东通过招商引资、增资扩股的方式吸收杜连福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并签订了增资及增加新股东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公司实际股东变为杜连福、庞仕杰、庞仕伟、伏金、朱琳、姜瑞金6人。杜连福实际出资550万元占股51%,其余5人占股49%,出资450万元。其中庞仕杰、庞仕伟占股24.66%,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杜连福为董事长;庞仕杰为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工作;田文明为副总经理,负责行政后勤等事务。


  公司运营不久,庞仕杰不遵守公司章程和规定,一次,以“自己安排服务人员,田文明向杜董打小报告”为由,挑起争端,多次恐吓、威胁副总经理田文明逼迫其离开公司。为息事宁人,在多次协商下,杜连福与庞仕杰达成协议,返还杜连福投资等款项共计650万元,杜连福退出公司。但在约定期限内,庞仕杰非但没有返还这些款项,反而变本加利地疯狂侵吞公司财产:应收账款收回后据为己有,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应付账款却不予以付账,还唆使债权人向其他股东催债。公司购设备款,庞仕杰不还月供,被设备厂家来人停止使用,工厂被迫停止工作。


  多次催款,庞士杰态度强硬,拒不归还杜连福的投资款。2014年5月18日,经股东会议决定,免去其总经理的职务。引起庞仕杰的强烈不满。庞仕杰、庞仕伟伙同会计赵清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偷偷带离公司。2014年5月26日,杜连福、伏金等股东向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书面控告,庞仕杰、庞仕伟已触犯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隐匿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涉嫌贪污公司资金高达八百多万元。但不知何故,公安局迟迟不予立案。


  在无数次催促下,2014年9月11日,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委托山东省万兴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冠元公司财务账进行审计。审计结果出来几个月了,仍然没有下文。股东杜连福、伏金等人说,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公安部门没有动作,如果够立案,为什么不抓人?如果不够立案,也该给个书面答复吧,每次催促,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长李波都以人手少、忙不过来为由一拖再拖。可是我们几个股东等不起,投资款、生产利润都在庞氏亲兄弟手里,一天不归还,损失就一再扩大……


  2014年12月8日上午,当杜连福、伏金再次来到开发区分局,李波才派中队长为冠元公司进行对账。当天两小时的对账中,即有两车水泥货款6万元与冠元公司财务账不符。两车水泥标号为325#,而冠元公司所用水泥标号均为425#。供货商付克华道出了实情,这两车水泥是送给庞仕杰个人工厂所用,而账却记到了冠元公司的名下。然而正是这位供货商,于2014年10月30日,起诉了冠元公司欠其货款108万余元(其中包括上述6万元)及相应利息。2014年11月3日,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告临沂冠元公司银行款115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财产。


  开发区分局刑警中队长与付克华及冠元公司约定下午继续对账,而直至今日,付克华以各种理由搪塞,没有再去对账。


  2014年12月9日下午,笔者之一季庆云(纪晓澜)随同杜连福、伏金来到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办公室。杜连福、伏金向办公室主张维兵介绍相关情况后,张维兵即打电话向开发区公安分局局长秦伟通报案情。时至今日,开发区分局仍未对庞氏兄弟及付克华采取任何措施。


  隐匿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这么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局怎么可以睁一眼闭一眼,任其逍遥法外?杜连福、伏金等股东强烈质疑,公安部门甘当庞氏兄弟的保护伞,这其中难道没有利益驱动?!这种拖沓、冷漠、不作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渎职行为。他们绝不会就此作罢,将向上级部门反映此事,绝不能让利益链条坑害更多的外来投资商。


  作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来投资商几百万元的投资一旦打了水漂儿,一定会严重影响开发区的投资环境。我们不愿看到,公权力机关成为放纵犯罪,或者成为犯罪行为的保护伞。希望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领导关注投资环境,以保障外来投资商的利益,维护临沂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及经济的稳定发展。


(纪晓澜 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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