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廉政公署今日(3月13日)落案起诉一名男子涉嫌以1,000元行贿一名于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护士,以求不须接种新冠疫苗而获发疫苗接种纪录。

  张展衡,25岁,地区康健中心健康策划员,被控一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2)条。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星期三(3月15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

  案发时被告在医务卫生局辖下一个地区康健中心工作,该中心为政府实施「疫苗通行证」的指定医疗处所。被告须接种指定剂数新冠疫苗,或持有有效医学豁免证明书,以符合「疫苗通行证」要求,方可进入中心工作。

  被告于2022年9月21日到访由卓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卓健医疗)营运的林士德体育馆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期间涉嫌向一名登记护士提供1,000元,期求不须接种新冠疫苗而获发疫苗接种纪录。

  该护士拒绝被告提供的贿款并向卓健医疗报告事件。

  卓健医疗及卫生署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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